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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公共服务财政事权重新划分 不再按东中西分配财力

财财新网 2018-02-09 00:00 35 阅读 350 字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 国务院办公厅2月8日印发《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将 义务教育 、学生资助、 基本就业服务 、 基本养老保险 、 基本医疗保障 、基本卫生计生、基本生活救助、基本住房保障等八大类18个基本公共服务事项,首先纳入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范围。

这18个事项支出稳定性强,群众关注度高,与人直接相关,直接对应到人和家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等事项暂未纳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相关领域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范围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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